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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尤其擅长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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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理赔
道路交通事故理赔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金红梅律师联系电话:13962184736 www.tx148.cn
核心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以事故发生地和经常居住地为准,理赔程序根据是否造成人身伤亡两种情况来处理。下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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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管辖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交通队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当事人未申请调解,或者申请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再或达成协议后未能履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如果仅就民事责任进行追究,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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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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