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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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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交通肇事
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年以上7年以下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下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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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交通肇事
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这里应注意两个问题:
(1)、司法解释将财产损失数额限定为“无能力赔偿数额”,据此,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管
交通肇事
行为造成何种财产损失,只要行为人能够赔偿,则不成立犯罪。有人认为这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但其实,如此规定是有合理性的,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规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其次,如肇事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使自己承担了损失,如果仍与未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肇事者一样定罪处罚,这其实更不公平。
(2)、按该《解释》,对于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指“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对肇事者本人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
交通肇事
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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