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交通肇事
交通诉讼
人身损害
事故处理
责任认定
事故鉴定
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
保险理赔
事故调解
驾车知识
首席律师
更多>>
金红梅 律师
电话:13962184736
律师简介
更多>>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尤其擅长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Q Q:313554828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您的位置: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
人身损害
→
脊柱胸段损伤十级伤残划分
脊柱胸段损伤十级伤残划分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金红梅律师联系电话:13962184736 www.tx148.cn
一级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二级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三级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级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五级
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六级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七级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八级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九级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十级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版权归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 所有 {
网站管理
}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