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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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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尤其擅长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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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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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原告需向法庭提交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需向法庭提交哪些证据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金红梅律师联系电话:13962184736 www.tx148.cn
核心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事故原告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以及.原告伤情的证据等。下面由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为您详细介绍。
1.原告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
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
被告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行驶证;被告身份证、驾驶证。
3.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证)。
4.原告伤情的证据:
医药费发票、住院病历、出院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司法鉴定书、鉴定费发票、丧葬费发票。
5.误工费证据:
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6.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证据:
居住证、居住辖区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发生前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7.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
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8.受害人死亡的证据:
死亡证、火化证明。
9.交通费证据
汽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10.其它可能需要的证据。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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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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